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參加115學年度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嘉獎獎勵計畫」,鼓勵符合資格之師生踴躍申請。
二、本計畫適用之本土語文能力認證如下:
(一)教育部或其公告之學校、機構或法人辦理之臺灣台語認證。
(二)客家委員會主辦之客語語言能力認證。
(三)原住民族委員會主辦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。
三、取得認證時間須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期間。
四、申請教師及學生應檢附認證證書影本及申請表,向本校提出申請,由學校審核後依權責辦理敘獎。學生獎狀發放時間另行通知。
五、各校送件截止日期為116年7月30日,申請人請提前向本校提出申請,以利審核及彙整送件。
六、高中職相關疑問請洽承辦學校誠正國中陳彦勳教師,電話:02-2782-8094分機1223;電子信箱:md11135@gs.tp.edu.tw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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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6-10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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