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研究發展處|
一、申請對象:
(一) 獎勵對象: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。
(二) 獎助對象:因公殉職、死亡、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。(病故不予受理)
二、申請標準:
(一) 獎勵部份:學業平均80分以上,每科均須及格。
(二) 獎助部份:學業平均60分以上,每科均須及格。
(三) 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。
三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:
獎勵獎學金
A 大學組:每學期29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壹萬元整。
B 專科組:每學期6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壹萬元整。
C 高中組:每學期31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伍仟元整。
D 高職組:每學期24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伍仟元整。
獎助獎學金(父或母因公殉職、死亡、殘廢、重傷等)大專組、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
E 大專組:每學期5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壹萬元整。
F 高中職組:每學期5名,每名獎學金新台幣:伍仟元整。
獎勵及獎助學金名額之分配,由審查委員於審查會前訂定之。
四、申請期間:
115年9月15日起至10月20日止逾時不收(以郵戳為憑)。
五、繳交資料:
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,並檢附下列資料:(缺件者不接受申請及不另行通知)
(一) 114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、申請大專組(A、B、E)請檢附在學證明書,申請高中職組(C、D、F)請檢附學生證影本。(證明目前在學)
(二) 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;家長因公殉職、殘障或受重傷者,請向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。
(三) 戶口名簿影本。(證明親子關係)
六、其餘詳細資訊:詳參附件 或 基金會網站 http://www.swallow.org.tw/index.php/fellowship/applic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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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6-09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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