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申請期間
114年11月6日(星期四)上午8時30分至114年11月25日(星期二)下午5時30分。
二、申請資格
各級政府機關(含學校)、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、團體、法人或自然人。
三、申請活動範圍
公益體育、教育、藝文、民政等活動,不得涉及政治及演唱會活動。
四、開放使用時段
平日18時至22時;假日及國定假日6時至22時。
公益天數以4小時為半日或1日計算。
五、遞件方式
上班時間親送或掛號郵寄至:
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4樓
臺北市政府體育局運動產業科
(信封請註明「申請臺北和平籃球館暖身球場115年公益天數」)
逾期不受理。
六、審查及結果公告
審查結果公告於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官方網站,並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及營運管理單位。
七、應備文件
(一)申請表一式2份
(二)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一式2份(政府機關學校免附)
(三)活動企劃書一式2份(如申請2件以上請自行排序)
八、成果提報
活動結束後30日內提送成果報告至體育局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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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11-17
{{ $t('FEZ014') }}2025-11-3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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