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依據:依據臺北市政府115年度施政計畫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推廣傳統藝術教育,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,延續傳統民俗工藝文化,達成全民參與、寓教於樂之學習目的。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臺北市政府
(二)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
(三)承辦單位:
1. 臺北市立明湖國中(行政統籌)
2. 臺北市立福安國中(報名送件及評審)
3. 臺北市立三民國中(頒獎典禮表揚)
4. 臺北市立敦化國中(經費核銷)
四、參加對象: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,依組別報名參賽。
五、競賽類別及組別:
(一)大型主題燈座類:社會大專組、高中職組、國中組、國小組。
(二)小型主題燈座類:社會大專組、高中職組、國中組、國小組、親子組。
六、競賽主題:
(一)值年生肖「馬」主題創作。
(二)臺北特色(景點、美食、文化等)。
(三)棒球與運動精神。
(四)元宵、燈謎主題。
七、報名方式:
(一)大型主題燈座類:114年11月7日至11月28日。
(二)小型主題燈座類:114年12月1日至12月19日。
(三)報名資料請至臺北市教育局網站「終身教育科-終身學習股-2026台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」或臺北市立福安國中首頁「台北燈節競賽專網」下載及線上填報。
八、送件時間與地點:
(一)送件時間:115年2月23日至2月24日,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。
(二)送件地點:臺北市中山堂廣場「競賽燈區服務臺」。
九、評審與公布:
(一)大型主題燈座類初選:114年12月9日。
(二)入選名單公布:114年12月12日前。
(三)決選及小型主題燈座類評審:115年2月24日。
(四)得獎名單公布:115年2月26日前。
十、獎勵辦法:
(一)大型主題燈座類最高獎金6萬元。
(二)小型主題燈座類最高獎金1萬元。
(三)親子組優勝每件獎金3,000元。
(四)指導教師依等第敘獎或嘉獎。
十一、頒獎典禮:115年3月13日(星期五)下午2時,地點於臺北市政府警察局B3大禮堂(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)。
十二、展出日期:115年2月26日至3月15日,地點為「2026台北燈節」展區。
十三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參賽作品須配合展出時程,未依規定者主辦單位得不予展出。
(二)作品如損毀或遺失,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。
(三)作品禁止商業用途,須遵守著作權相關法令。
(四)主辦單位得以錄影、印刷、網路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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