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「臺北市115年度樂儀旗舞觀摩表演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旨在提升本市中等學校樂儀旗舞隊之技藝水準,促進藝術與體育交流,拓展學生文化視野,並提倡正當休閒娛樂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;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。
四、活動地點:臺北和平籃球館(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敦南街76巷28號,鄰近大安運動中心)。
五、活動日期:
(一) 彩排日期:115年4月18日(六)08:30–17:00。
(二) 表演日期:115年4月19日(日)08:00–16:00。
六、參加對象: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受邀表演團體。
七、報名方式:
(一) 檢附中、英文報名表及參演者名冊。
(二) 於114年10月17日(五)17:00前,將WORD檔及學校用印後之掃描PDF檔寄送至信箱 stuevent@m2.csghs.tp.edu.tw。
八、獎勵方式:
(一) 參與學校及受邀團體頒發感謝狀。
(二) 領隊及指導老師從優敘獎。
(三) 演出學生核予服務學習證明書16小時。
(四) 現場行政協助學生核予服務學習證明書12小時。
九、其他事項:
(一) 參加學校可酌予補助車資、誤餐費及服裝清潔費。
(二) 活動主題為「樂儀旗飛揚 多元共綻放」,如配合4月20日性別平等日活動,可視經費情況酌予補助相關材料製作費。
(三) 各校須於指定期限內提供所需服裝、道具、音樂電子檔及介紹稿,並自行負責版權授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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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10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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