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依據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北市教體字第1143000459號函辦理。
二、目的:為提升臺北市中學師生網球水準,促進校際技術交流,並選拔國高中學生參加全中運選手。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。
四、承辦單位:臺北市立新興國民中學。
五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體育局、臺北市立大學。
六、比賽日期:
(一) 硬式網球:114年11月10日至11月18日。
(二) 軟式網球:114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網球中心(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208號)。
八、參加資格:
凡本市公立、立案之私立高中職及國中(含外僑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)在學學生,具正式學籍者皆可報名參加,依規定限報名人數及項目參賽。
九、報名日期:自114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(下午4時截止)。
十、報名方式:
(一)請至新興國中網站首頁「中學教育盃網球賽報名」系統(https://www.hhjh.tp.edu.tw/)填寫資料並列印報名表,完成核章後於114年10月31日(下午4時前)送達190聯絡箱-新興國中學務處體育組。
(二)聯絡人:林玉些老師,電話 0920-254-011,E-mail:qiangcf@gmail.com。
十一、賽程抽籤:114年10月31日上午9時假新興國中活動中心一樓會議室舉行。
十二、獎勵方式:
依教育部「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」及教育局規定辦理,並得依名次核發體育獎勵金及培訓補助金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 各校務必指派教職員帶隊,確保學生比賽安全。
(二) 參賽學生須攜帶學生證或貼有照片之在學證明以供查驗。
(三) 各項比賽時間以大會公告為準,請選手依規定準時到場。
(四) 依防疫規定,居家檢疫、隔離及健康管理未解除者不得參賽。
(五) 賽事推動淨零排放與資源回收,鼓勵自備餐具及使用低碳交通工具。
十四、成績公告:
比賽結束後一週內,承辦學校將於網站公告各項比賽成績,請各校依規程辦理敘獎。
十五、聯絡窗口:
新興國中學務主任李建邦(電話:2571-4211轉301)
體育組長李秉諺(電話:2571-4211轉304;手機:0975-253-803)
專任教練謝旺成(電話:2571-4211轉304;手機:0921-919-16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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