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5月20日藝視字第114020013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展覽廳檔期申請資料包含:
管理要點
使用申請表
三、檔期申請方式與期限如下:
(一) 申請方式:
線上申請:請逕至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官網(https://www.arte.gov.tw/)填寫資料並上傳(路徑:場地租用/展覽場地租用)。
紙本申請:請依格式填具資料後寄送至該館視覺藝術教育組,並註明「115年度展覽廳檔期申請」。
(二) 申請期間:自114年6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(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。
四、聯絡方式:
第1、2展覽廳相關問題:02-2311-0574 分機232(李先生)
第3展覽廳及美學空間相關問題:02-2311-0574 分機235(陳小姐)
請有意申請之師生或單位,依限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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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5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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