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臺教青署參字第1142203080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青年針對關心的社會議題展開志願服務行動,結合專長實踐公益,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修訂並推動「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服務行動計畫」,請本校學生踴躍申請參與。
三、計畫申請資訊如下: (一)申請對象:15至35歲青年,至少6人(含)以上組隊,提出12小時(含)以上志願服務方案。 (二)獎勵金額:依申請類別不同,最高可獲得新臺幣3萬至10萬元行動金。 (三)專案型服務方案:本年度新增類別,鼓勵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社團、學校或民間團體組織至少10人志工團隊,於6至9月間完成至少18小時服務,最高可獲得新臺幣8萬元(含稅)。 (四)計畫公告及線上申請平台:教育部青年志工網站 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
四、如需協助,可洽各地青年志工中心,相關聯絡方式亦可參考: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content/m_centers.php
五、請本校學生社團及符合資格學生踴躍組隊申請,發揮青年志工影響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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