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
預告臺北市5家連鎖便利商店及9家連鎖咖啡店1樓門市前之庇廊範圍,自113年4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本公告「庇廊」定義:
「指1樓建築物地面層外牆面至道路境界線間之空間,在上方有遮蔽物覆蓋者」。
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
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(網址:https://health.gov.taipei)公告網頁。
{{ $t('FEZ003') }}2024-03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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