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,建構戶外無菸環境,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,
預定公告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72-1號旁戶外區域(地號:04180000),自113年2月29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。
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,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
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(網址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)公告網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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