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競賽日期:
113年7月17日(星期三)至113年7月21日(星期日)請詳閱競賽日程表(附件1)或請至下列網站參考:
技檢中心網站:https://www.wdasec.gov.tw/競賽活動官網:https://skillsweek.wdasec.gov.tw
競賽地點:
一、 場地:
(一)第1競賽場:臺北南港展覽館1館(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)
(二)第2競賽場:臺北南港展覽館2館(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2號)
報名方式:
(一) 分區技能競賽各區辦理單位推薦報名: 各分區技能競賽辦理單位應於113年4月15日(星期一)前,將推薦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選手名冊(青年組及青少年組)報送主辦單位。
技藝競賽推薦之網路報名時間:
1. 112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青年組:
113年1月10日(星期三) 09:00起至1月31日(星期三) 24:00前。
2. 112學年度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國民中學學生技藝競賽前3名選手參加青少年組:
113年5月1日(星期三) 09:00起至5月9日(星期四) 24:00前。
3. 網路報名系統於報名第一日09:00開放,截止期限為各報名最後一日24:00止,系統將於截止時間後關閉,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,避免集中於報名截止日,造成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報名權益。報名表須於規定報名期限翌日內以掛號、宅配或包裹方式(寄件管道包括郵局、各大超商等)寄至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6樓(註明報名全國技能競賽,收件日期以郵戳或有註明日期戳記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),僅上網填寫資料,未列印並寄出報名等相關表件者,等同未完成報名手續。
(三) 其他注意事項:
1. 競賽職類以團隊組合方式參賽者,推薦之組合名單不得變更,若其中任1人無法參賽者,該組以棄權論。
2. 單一職類參賽人數為3人或3組時,該職類改為表演賽,參賽人數為2人或2組以下時,該職類暫停辦理。
3. 全國技能競賽無須繳納報名費用。
請查閱附件簡章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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