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|
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,體育署自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,鼓勵16歲至 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。為提供民眾完整的一年抵用期程,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 年6月30日,並配合常態化措施,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於113 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。
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(500.gov.tw)查詢,或 電洽客服專線7752—3658(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 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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