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學輔處學生活動組|
收件日期:自112年5月22日起至112年5月26日16:00止, 逾期不受理。
收件地點:臺北市立士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務處訓育組。
交件方式:請將作品以親送方式辦理。
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,如屬臨摹、抄襲或經查 係他人加筆之作品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 品,不得參賽,違者取消入選資格。
評審得視參賽作品之水準增減錄取名額,減額部份得列 「從缺」;增額部份得列「佳作」。
相關內容詳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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